欢迎您访问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信息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农机网 >> 工作通知 >> 正文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水稻机插面积基本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辽农办机发〔2013〕107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08 【字体:

各市农委,农机局,绥中、昌图县农机局(农发局):

为全面准确掌握2013年全省水稻机插面积基本情况,现就做好信息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水稻机插面积普查

此次信息登记工作,是对2013年全省水稻机插面积情况的一次全面、系统的统计调查,是验收各地水稻机插面积完成情况的重要考评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安排部署本地水稻机插面积基本情况的普查统计工作,要重点核实各地的机插面积任务完成情况,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调查数据全面、真实。


二、逐级建立信息档案

各地要在完成今年机插面积普查的基础上,分级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乡(镇)级有登记表、市、县(市、区)级有汇总表。乡(镇)级汇总表一式四份,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农机站)、县农机部门、市农机主管部门、省农委保管。市、县(市、区)级汇总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本级和上级农机主管部门保管。

三、对机插面积实行三级验收

在做好普查登记的基础上,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对拟申请验收的机插面积情况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认真填写《2013年水稻机插面积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给县(市、区)农机部门并提交验收申请。

县(市、区)统一组织,对机插面积核验,验收合格后,经本级农机主管部门和政府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级农机部门申请验收,市政府统一组织对各县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农委。

省农委将以此为据,会同相关部门,从620-30日对各地进行实地抽验,根据抽验结果确认各机插面积计划任务完成数量。

四、按时上报信息档案材料

各市农机(农委)、绥中、昌图县农机局(农经局)务必于615日前,将各级领导审核确定后的《2013年水稻机插面积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2013年水稻机插面积基本情况县级汇总表》(附件2)、《2013年水稻机插面积基本情况市级汇总表》(附件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 关于报送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 (2009-12-10)
· 关于报送2009年农机化工作总结的通知 (2009-12-10)
· 关于组织推荐全省农机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09-12-31)
· 关于召开全省农机局长会议的通知 (2009-12-31)
· 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2010-03-05)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监管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11011116号
沈安网备21011402000090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