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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为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提出工作要求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办    发布时间:2013-06-07 【字体:
 
沈阳市为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提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市农经委成立由市农经委主任郭向文任组长、史仕成副主任、王长国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王长国纪检组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经委监察处,委内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参加。各地农机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络员名单于59日前上报市农经委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区、县(市)农机主管部门是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单位的职责,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自纠。

三、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区、县(市)要对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加大查办力度,认真整改。坚决追缴违规补贴资金,确保国家补贴资金不受损失;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因工作不认真而发生漏报、瞒报或上报情况不实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检查工作。各区、县(市)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宣传专项检查工作。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广泛收集农民群众对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各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通过主流媒体、乡村公示栏等公布省、市、县举报方式。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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