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农业发达,气候适宜,历来有“东北粮仓安天下”的说法。振兴东北,农业的责任不言而喻!
东北振兴战略实施十年来,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创新农业经营机制,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现代农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了重要贡献。
粮食持续稳产增产。十年来,东北粮食综合生产稳步增长。2012年,东北四省区粮食产量达到17703.5万吨,比2003年增长79.6%;单产达到366.3公斤/亩,比2003年增长36.3%,其中,黑龙江省稳居全国第一产粮大省,粳稻、玉米、大豆产量均列全国首位,是全国粮食总产和商品量双第一的省份;吉林省粮食单产达967斤,位居全国第一。
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壮大。十年来,东北各省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积极引导和支持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产业,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东北四省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9761.6亿元,占全国总产值的13%。黑龙江的食用菌产业、吉林的人参产业、辽宁的中药材产业在全国已有较大影响力。
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十年来,以农田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据测算,2012年东北地区农机总动力达到12915亿千瓦,比2003年增长108%;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生产经营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十年来,随着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东北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不断壮大,带动农户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12年12月底,四省区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22724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68%;2012年,东北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37万家,占全国总数的比例达到15.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641个,占全国总数的比例达到10%。
农民收入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十年来,东北四省(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提高。2012年,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分别为7611、9447、8589、8604元,分别是2003年的3.4、3.2、3.4、3.4倍;除内蒙古外,其他三省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未来一段时期,各有关部门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有关部署,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基础支撑,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为前提,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化的新型经营体系为重点,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贡献率和农民收入水平,力争到2020年东北地区现代农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