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省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后,沈阳市立即召开了各区县(市)农机局长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对全市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上,史仕成副主任、纪检组长王长国同志就专项工作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区、县(市)农机部门严格按省专项检查会议要求进行落实。同时,沈阳市农委印发了《市农经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沈农经发〔2013〕55号)文件。成立由市农委主任郭向文任组长、副主任史仕成、纪检组长王长国任副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王长国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经委监察处,委内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参加,并公布了沈阳市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
各区、县(市)农机主管部门专门召开了会议,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区、县(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展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