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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亿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年内落地
作者:中国证券报 顾鑫     发布时间:2013-05-13 【字体:
记者近日获悉,农业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合作社的专项扶持政策,资金额度约50亿元。该笔资金将用于补贴合作社的发展,涉及从生产到流通等各个环节。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立合作社。业内人士认为,专项资金将于年内落地,由农业龙头企业主导的合作社有望得到重点扶持。

此外,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工商总局、银监会等九部委将成立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机制,预计近期将获批。此举意在扫清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面临的制度障碍。

扶持力度超预期

业内人士表示,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新型合作社的发展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其发展受到现有制度体系的掣肘,成立九部委联席机制正是为了加快农业体制改革,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

一位湖南的企业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公司所在的合作社希望联合其他合作社成立更大的合作社,但是受到现有制度的制约,在审批的过程中,基层政府比较为难。今年省级农业部门已经批准,但是到了县里却碰到没有制度依据的尴尬。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6年发布,并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这意味着成立专业的合作社具有法律依据,但是综合的合作社却没有。而现实的农业生产经营最需要的却是综合性合作社。只有这样才能降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益,更好地增加农民收入。”该企业人士说。

专家表示,为落实一号文件,各地在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联社各地都比较踊跃,但在这一过程中有些地方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做法比较谨慎,这不利于对于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实际上,当前有必要出台新的合作社法,但这一过程会有些慢。在此之前,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并不能放慢脚步,因而有必要成立多部委的联席协调合作机制。

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

专家还透露,约50亿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年内将会落地,扶持重点合作社的发展。实际上,由于政策支持发展合作社,很多支农资金将会涌向合作社,因而最终财政资金对于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将非常大。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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