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口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几年来全市农机系统紧紧围绕“以农机大发展为主题,以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发展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为重点,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农机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全市农机合作社由08年的5家、09年的13家,现在已发展到157家。日前,市(县)区两级农机局对水田地区农机合作社建设情况做了一次调查:全市水田区农机合作社现在已发展到102家,农机合作社农机资产达14629.7万元,拥有各种拖拉机和配套农机具1144台(套)、插秧机1938台、水稻收割机269台,能够为水田区农户提供系列农机作业服务。预计今年春季农机合作社水稻机插秧作业面积将达到373100亩(占全市水稻机插面积的65.5%),其中:通过土地流转自主经营机械作业方式(包括:农场和种粮大户),初步统计可实现机插秧93940亩;“一条龙式”订单作业方式,即统一购买种子、化肥、机械整地、育苗、机插秧订单式机械作业,初步统计可实现机插秧118570亩;代育、代插作业方式,初步统计可实现机插秧160590亩。
营口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于2009年印发了《关于加快营口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意见》(营政办发[2009]43号)文件。主管市长曲广明先后对农机合作社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也多次调研、检查全市农机合作社建设工作,并对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农机部门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工作,大力培育发展农机合作社:
1.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机局把培育、发展农机合作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引导,大力推动。围绕农民需求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热点、难点,加强调研,不断提出扶持发展措施,并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农机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促进了全市农机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2.加大政策扶持。一是在各级财政购机补贴资金落实上把农机合作社作为扶持重点,重点倾斜,优先使用,以此来鼓励他们发展壮大;二是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信贷优惠等扶持政策,逐步建立起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使其发展有一个良好的政策空间。
3.强化指导服务。一是到乡镇、村屯开展农机大户调查摸底,帮助指导创建农机专业合作社;二是主动帮助要成立农机合作社的农民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使其成为合法的经营主体;三是本着发展与规范同步的原则,指导农机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真正形成一个紧密型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四是完善服务设施,把机具库、棚建设作为合作社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针对机库房用地难问题,引导和帮助农机合作社因地制宜解决机具库、棚的建设问题,使其基础设施更趋于完善;五是积极为农机合作社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六是通过举办研修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水平。
4.抓典型带全面。近几年来,市农机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机合作社的“评先创优”活动,每年评选出5个先进典型,对这些典型给予重点扶持培育,通过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交流他们的经验、做法,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不同的形式大力进行宣传推广。今年市农机局又在全市水田区农机合作社中开展了水稻机插秧和水稻机收获状元评比活动,通过这些典型的示范带头和辐射带动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创办农机合作社的积极性,并在合作社的建设上形成了“比、学、赶、超”的热潮,使营口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壮大,社会和经济效益更加明显,主力军的作用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