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将在全国开展2013年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旨在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推进农机试验鉴定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鉴定业务水平。通知主要做出四方面要求。
一是全面部署,积极督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地鉴定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督查方案,及时部署组织好本年度农机推广鉴定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抽调专业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督查工作,防止走过场。
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依法严格鉴定。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重点农机产品鉴定工作、重点业务环节等的监督检查;要突出鉴定的关键内容、关键方法步骤、关键责任落实,深入到鉴定检测工作现场进行督查,并抽取多种产品的多个鉴定项目档案进行全面检查。
三是依法依规,严格查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督查取得实效。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有关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于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一追到底,暂停甚至取消其部级和省级鉴定能力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及时总结,完善机制。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农机推广鉴定受理审查、检测鉴定、证书变更和证后监督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及时总结依法鉴定的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依法鉴定的长效机制。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全国农机推广鉴定工作进行抽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于6月15日前,将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报告(含监督检查情况、问题及建议等)报送至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科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