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锦州市农机局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局4月22日会议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统计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数量的函》的要求,严格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对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并认真填报了《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数量统计表》。
通过开展统计填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意识,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同时也为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