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与辽宁省扶贫办组成的联合指导组到阜新市,指导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编制工作,推进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联合指导组与阜新市相关部门对《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讨论稿)进行了研讨。阜新市农机局副局长董德胜参加了研讨会。
据了解,经近半年的筹备和积极申报,今年初阜新市被确定为“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获批后,阜新市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设立扶贫改革试验区的意见》精神,结合辽宁省委、省政府实施的“突破辽西北”战略及阜新市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的实际,着手编制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待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是阜新市缩小与省内发达地区发展差距、实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机遇,也为阜新市争取国家和省特殊政策支持搭建了重要平台。
通过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国家将在阜新市开展扶贫体制机制、扶贫政策措施、贫困监测机制、社会扶贫模式、生态建设理念和扶贫理论体系六个方面的创新试验,着重探索做好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模式,形成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据介绍,阜新市将试验区建设目标定位为全国资源型城市扶贫开发示范区。突出“现代农业支撑、十大产业带动、城乡生态发展、四化同步推进”主题,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扶贫、城乡一体化扶贫、产业化带动扶贫和生态产业扶贫为主要任务,重点实施“组织化”、“产业化”、“一体化”、“经济化”、“集团化”模式扶贫。深化扶贫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促进欠发达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和低收入人口持续稳定增收的扶贫开发模式,走出一条城镇化背景下具有阜新特色的扶贫开发新路子,在全国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进程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到2015年,探索总结出一套扶贫开发新体制、新机制,为国家提供2-3个可供示范和借鉴的扶贫新模式;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力争使阜新市成为深化扶贫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扶贫政策体系的示范样板,成为东部欠发达地区率先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成功转型的现代化城市。
随着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进程的加快,作为我省唯一的国务院扶贫培训示范基地的阜新农业学校,也必将迎来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