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号文件精神,根据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农机局的文件要求,为全力做好台安县的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行为,维护农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3月10日,台安县农机局与台安电视台等单位对大庆路的农机维修和销售网点开展了产品质量检查活动,检查活动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及大要案查处的“四重一大”展开。检查的具体内容有: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生产和销售标签不全、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农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无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以及未经过质检机构坚定产品的,生产、销售或仿冒其他商标、名称、包装、厂名厂址的各类农机产品的,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和有关质量标识的,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机产品质量、服务、功能、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农机生产销售中计量违法的,农机维修、销售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等。鞍山市农机局参加了当天的检查活动,共检查网点7家,检查产品210台件,没有发现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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