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锦州市农机局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健全和完善全市各级党的机关部门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锦委办发【2012】30号)文件精神,市农机局制定机关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机关党建摆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指导;二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把机关党建放到“实施沿海突破战略,建设辽宁沿海第二大城市”的大局中区谋划,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在各项工作当先锋,做表率;三是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
二、职责分工。
1、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机关党建工作,带动整个领导班子抓机关党建工作。
2、局党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组织本部门和直属单位开展党建活动,加强与机关党组的经常性联系,听取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局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支持并主动参加机关党的活动,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一岗双责”,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活动,又要加强对分管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三、主要任务
1、负责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布置和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抓好督促落实。
2、负责指导机关党组织,围绕本部门行政业务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
3、负责指导机关党组织,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做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4、负责指导机关党组织,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的监督。以建设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5、将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机关年度行政经费预算,积极安排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丰富党员干部活动,从人力、财力、物力方面为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确保党组织开展活动有阵地,工作运转有经费。
6、对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所属机关党组织考核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