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鞍山市农机局对全市农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凡不符合培训条件及培训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停业整顿。
鞍山市局要求各县农机部门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管理,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培训质量。一是切实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的领导。要从“服务三农”、“帮民增收”、“保民安全” 的高度,认真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建立层层责任制。二是做好驾驶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学时和教学要求,对通过培训考试、考核的学员发给《培训合格证书》。严禁减少学时、减少培训内容以及不培训就发证的现象。三是坚持持证上岗,搞好档案管理。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开展培训时要持证上岗,接受学员监督。各培训机构要做好学员档案管理工作,专人管理、专屋存放,摆放整齐、分类清楚、内容完整。四是改善办学条件,强化队伍建设。各农机培训机构要不断加大教学设备、教学设施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满足教学需求,保证驾驶安全有保障,学习环境有改善。教员和教练员要取得拖拉机教员和教练员资格认证。各农机培训机构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相关的培训,开展技术交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技术精、能奉献的驾驶培训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