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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朝阳县农机局“三项要求”促进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实施
作者:董国胜    发布时间:2013-04-09 【字体:
 

朝阳县承担辽宁省保护性耕作项目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农机局和项目区乡镇政府的共同努力,已经进入了由试验、示范到大面积推广阶段。2011年全县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4万亩,每亩增产25公斤。2012年计划实施7万亩,但由于去年入秋以来的雨雪等气候因素对秋季农机作业影响较大,朝阳县的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实施进度也同样受到很大影响。

面对今年春季低温和多雪的不利气候,朝阳县农机局不等不靠,从3月初开始农机局主要领导带领农机技术专家和农机科技骨干亲自下乡到各项目区,对保护性耕作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在田间地头同广大农民、农机手和农机科技人员深入探讨保护性耕作实施的具体问题。在了解项目的进展和春耕备耕生产情况后,郑局长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保护性耕作在保护农田、蓄水保墒、抗旱节水、培肥地力、增加土壤有机质、减少扬尘的作用。全力推进保护性耕作,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推进我县耕作制度改革,改变十年九旱的自然环境,提高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都具有重要意义。二要继续引导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参与保护性耕作作业,加快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的速度,使保护性耕作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三要加强对广大农机户和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和规范保护护性耕作技术标准。

 

提交人:朝阳市农机办 赵彤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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