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铁市人社发〔2013〕31号)文件要求,市农机局对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执行情况认真地组织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市农机局是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5名,实有16人(其中2人列编外)。其中:副县级实职2人;正科级实职4人,副科级实职1人;调研员2人、副调研员1人,主任科员3人、副主任科员1人;工勤2人。2007年8月进行公务员登记时,除2名工勤人员,1名列编外人员,其他人员经审核,均符合公务员登记的范围、对象、条件,经过前期信息采集,已按要求进行公务员登记。
市农机局严格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各项规定,并教育本单位职工自觉履行公务员九项义务,采取措施保障公务员的八项权利得以落实。在人员录用和中层干部配备上,一是没有自行组织公务员招录和“不考而录”现象。二是没有违规配备编制数、领导职数。三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晋升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四是严格进行年度考核,客观评价每个公务员的年度工作情况,公开、公平、公正地评定考核等次。按照规定的例确定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对考核结果均以登记备案。五是积极选送公务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项业务知识的培训,更新公务员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对新任职的还进行了任职培训。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整个队伍的公务员职业素养、职业操守,熟悉公务员法相关规范制度,提高工作效能;严格执行新的规章制度,努力适应新形势,顺利做好有关工作的调整,并切实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