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消除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盲点及漏洞,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农机“三率”(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确保鞍山市农机化事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鞍山市农机局研究决定:鞍山地区除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以外的其它各涉农区的农机登记注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管理等监理业务统一由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具体办理,此前各相关涉农区的上述业务全部上交鞍山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统计及信息报告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仍由各涉农区组织实施,并设专人具体负责。
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事关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事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市农机局希望各涉农区要全面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决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