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托管是农民自发生成的一种农业服务方式,这种方式和土地流转都是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锦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土地托管”模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达到增加经济效益和扩大经营规模双赢的目的。
一、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一方面,由于农机专业合作社采取统一采购、统一作业、统一管理等方式,生产成本大大降低,减少了因分散作业带来的不必要的开支;另一方,粮食增产带来增收,因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水稻、玉米等重点农作物种植方面经验丰富,从育苗、选种、田间管理到农机作业、成品加工等方面都有成熟的技术,所以可以减少因技术不成熟带来的耽误农时、管理不当等失误,从而尽可能地保证作物高产,增加合作社的收入。如北镇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民欣农机专业合作社、旭东农机专业合作社,凌海翔翼农机专业合作社、仁仲农机专业合作社等。
二、扩大经营规模。土地作业面积的增加,有利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管理。通过增加投入,狠抓管理,使合作社的规章制度、人员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同时,扩充合作社的服务领域、创新经营方式,使合作社的固定资产连年增加。如义县万象农机专业合作社等。
三、提高综合机械化水平。分散经营由于受到土地面积、收获时间、个人意愿影响,农业机械使用存在效率低、能耗高、价格不统一的现象。土地托管后,农机专业合作社利用农机具集中、样式齐全的优势,进行机械化作业,提高了农机的利用率和综合机械化水平。
四、促进农机新技术推广和应用。土地托管后,农机专业合作社有足够的地块进行农机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同时,可以根据不同农时作物的生长特点,对社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社员的操作技能,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和合作社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