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严厉打击伪造、冒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或超期使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违法行为,锦州市农机质监站部署全市做好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清理整顿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目标,依法加强对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管理,充分发挥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引导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推广应用的作用,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推进农业现代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二、明确基本原则
清理整顿工作要坚持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原则;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坚持分工协作,上下联动,不推诿、不隐瞒、不保护,全面深入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三、明确清理整顿的范围和对象
1.本市行政区域内已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农机生产企业及其相应获证产品。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农机市场销售的贴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的农机商品。
四、明确主要任务
1.法律法规宣传。向本市农机生产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
2.生产领域核查。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已获得省级或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生产企业及其产品进行监督核查。
3.流通领域检查。全面核查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农机市场销售的贴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的农机商品。
4.违规行为查处。依法查处伪造、冒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或超期使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行为。
五、明确时间安排
2013 年 3月:下发文件,各县(市)区进行人员培训。
2013 年 4月-5月 30 日:对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同时对重点农机市场进行检查。
2013 年 6 月 10 日:各县(市)区汇总农机推广鉴定证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并将总结及相关报表报送市质量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