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8日至19日,盘锦市农机秦书记带领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同志对全市经销农机补贴机具的经销商进行调研,重点调查了大洼和盘山二个县5个农机经销企业。
通过调查了解到全市目前有经销农机补贴机具的经销商20家。其中大洼县11家,盘山县9家。经销的品种有几十种,拖拉机、插秧机、软盘等等。经销企业的规模,大的象盘锦天宝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几百万元,小的只有租用几十平米的门市。企业人员90%没有资格从业上岗证。未经过培训的销售员和售后服务人员占90%以上。有的企业没有工商局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有的是二级或三级代理,不开发票,也没有能力负责售后服务。大多数经销商是看好补贴机具的丰厚利润,临时成立的代理商。这些企业为盘锦广大购机者带来了方便,但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隐患。
由于这些企业大多是最近几年才成立的,几年来也没人过问和规范化管理,所以给农机管理部门在购置补贴和售后服务上带来很多弊端。
一是容易出现经销商和农户、厂家套购补贴机具现象,躲避农机有关部门检查。尤其小型机具无法核实,比如播种机、增氧机等;二是容易出现售后服务不好,引发购机者投诉。由于没有专职和经过培训的“三包”技术人员,机具发生故障不能及时解决,购机者要求退机,但又找不到单位,二级商推到一级商,一级商推到生产厂家;三是因为经销商规模较小,没有必备的配件和备用整机,一但购机者的机具出现质量问题,不能及时维修、更换,更没有备用机具让购机者使用,担误农时;四是购机者资金有风险,如果农民将购机款交到经销商手中,当时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提货,一但经销商将购机款挪为它用,那么购机款有可能很难要回。
以上四个问题不论哪方面出了问题,农民群众都会投诉。一经上访投诉,首先要找农机主管部门出面解决,因为经销商销售的补贴机具政府有责任在生产质量鉴定推广销售等方面进行监管。
盘锦市农机局在调研后,于3月27日召开了全市县(区)农机主管部门一把手会议,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一是要加强对经销企业监管和预防购机者投诉这项工作的领导。县(区)农机局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要加强检查,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跟踪监管;二是制定建全制度,同时签订合同。一担经销商所经销的机具有投诉和上访事件发生,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农机主管部门在购机者办理购机补贴时可告知不要去该经销企业提货,否则不予确认,出现质量问题农机部门不予解决;三是所有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都要将与上一级经销商或者厂家签订的经销合同报送县级农机局审批,由市农机局备案。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对合格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企业由县级农机局下发“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字样的牌。对无“三包”能力、无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很少(低于50万元)的经销商和二级、三级代理商,劝其解除经销农机补贴产品。对不听劝阻的,农机主管部门不予发放相关牌证;四是加大检查力度。每年市、县农机局要对农机经销商检查两次,在检查中一经发现有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经销商,两年内不得参与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活动,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司法部门严肃查处;五是投诉案件实行属地解决,由其是农机补贴经销商能够解决的,必须解决,出现多次投诉或集体上访的,农机主管部门要取消其农机产品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