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农业部《2013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结合辽宁省第二届“农机化质量之冬“活动实施方案,锦州市农机质监站通过加强四方面工作,提升全市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保障春耕顺利进行。
一、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监督管理。通过检查活动,对农机维修网点《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农机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维修记录、进销台账进行检查。
二、认真履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职责,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的持证率。要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对新申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网点,按照《农业机械维修开业技术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开业技术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和资格评定;同时对以申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维修网点进行审核,是否按照“合格证“规定的类别、等级开展农机维修业务。
三、规范农机维修网点信息资料管理,完善档案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县(市)区维修网点档案资料建设,整理出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网点名录,推动农机维修网点布局优化。
四、加强村屯级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成立农机特约维修网点。为优质农机维修网点与农机生产销售企业搭建起合作平台,成立农机特约维修网点,使农忙时期农机维修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