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辽宁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锦州市农机局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全市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全市的农机“三率”水平,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为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一、高度重视,加强源头管理。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给全市的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积极做好《通知》精神的宣传与落实工作。通过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与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发证关和调动、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大户示范带头作用,来加强源头管理工作,促进农机“三率”提高,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全力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为保证政府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作业,要求全市农机主管部门依照规定要求,严格补贴机具的牌证办理及核实、机具操作人员的驾驶证办理及核实工作。同时按照《辽宁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
三、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检查。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依照办事程序,战严寒、斗酷暑,按照农民作业规律,弹性安排时间,定期深入村屯、田间地头,对农业机械所有人(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机专业大户等)进行农业机械摸底检查,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整改并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提高农机“三率”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