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农机发[2013]1号文件,关于印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通知要求,铁岭市对各县(市)区农机监理部门现有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档案重新核对,按《规范》要求对收集、整理、保管、借阅等环节做出调整,做到方便查询,便于操作,并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将《规范》作为其档案管理工作的依据。
铁岭市农机监理系统贯彻落实《规范》,有助于解决农机牌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归档不及时、收集材料不齐全等问题。下一步,铁岭市将举办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监理牌证业务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