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鞍山市农机局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农机局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
一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各县(市)、区农机局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要求落到实处,保证补贴政策规范实施、阳光操作。
二是加强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经销商的经营行为,重拳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维护本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营销秩序,方便农民购买补贴农机产品,维护农民等购机者的合法权益。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之前,要求各县(市)、区农机局与各补贴产品经销商签订承诺书,对各经销商提出六项规定,经销商如违背规定,各县(市)、区农机局要及时上报,市农机局将建议省农委把该经销商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