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傍晚,王兴迁正在介绍自家农场的情况。
核心提示: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其中,“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记者走访即墨、胶州等地发现,近年来,青岛已经自发发展起几十家家庭农场,成为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之外的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是个发展方向”
青岛即墨市段泊岚镇的大片麦田眼下尚未返青,麦苗还有些发黄。
“今年雨雪好,小麦丰收问题不大。”2月21日,站在地头,即墨市盛发农场场长姜宏法说。
姜宏法介绍,2010年,他陆续从村民手里,以400元/亩的价格流转了400多亩土地,种植小麦、玉米。2012年,他在工商部门注册了即墨市第一家家庭农场。营业执照显示,即墨市盛发农场经营形式为个人经营,经营范围为粮食种植、畜禽养殖、农业机械作业服务。
受各项成本上涨影响,当地农户种植粮食基本不挣钱。但由于实行了规模化种植,姜宏法的种粮收入比一般农户要高出一截。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轮茬种植小麦、玉米为例,每亩地可比农户多收入四五百元。其中,由于购买了大型农机,每亩地在耕地、收割等作业上可以节省150元左右;由于直接从厂家采购,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可节省100多元/亩。另外,因为有烘干设备,粮食要干净许多,每斤零售的价格高出1角钱左右,这样算来,每亩地又能多出200多元。
此外,姜宏法还养了130头奶牛。玉米秸秆用来喂牛,还采用自动化的挤奶设备,牛奶的价格也比其他养殖户高出不少。
“家庭农场是个方向。”姜宏法说,一方面,这是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更愿意出去打工,在家务农的劳动力少了。
胶州已有28家家庭农场
与即墨市相比,胶州市的家庭农场发展要快不少,现已达到28家。其中,26家注册为个体工商户,2家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
胶州市家庭农场之所以发展较快,主要是因为土地流转工作启动较早。2008年至今,全市已经累计流转土地16.3万亩,发展起一批种植大户。这些种植大户相继注册了家庭农场,最早的一家注册于2010年3月。
胶州市农业局经管站站长刘丕舜介绍,胶州市家庭农场的规模,从几十亩到上千亩不等,最大的超过5000亩。土地流转的价格,低的每亩三四百元,高的每亩一千二三百元,平均为每亩五六百元。
“再高,就算不出账来了。”刘丕舜说,由于当地的家庭农场多以粮食、普通蔬菜种植为主,利润空间不是很大。
姜宏法表示,现在,即墨市段泊岚镇的土地流转已经比较难了,流转价格一般都要800元/亩以上了,大企业下乡都在1000元/亩以上了,“我租的时候只有400元/亩,如果按照800元/亩计算,种植小麦、玉米的话,每亩地的收入就很有限了。”
“以后,不差于个中型企业”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解释,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注册了家庭农场,就取得了独立法人地位。”刘丕舜说,种植大户注册家庭农场的一大好处是,获得了更加明确、规范的市场主体地位。相比之下,种植大户不需要注册,一般以个体户身份参与市场竞争。
除了家庭农场,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还鼓励资本下乡。但在刘丕舜看来,与外来的工商资本相比,家庭农场以家庭经营为主,且扎根当地,更应该成为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力。
他认为,家庭农场的好处主要包括:一是种植规模大了,利润高了;二是对于食品安全有益;三是有利于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四是有利于实现农业产业链条延伸,摆脱菜贱伤农困境。
胶州市鸿飞大沽河农场现已发展到5000多亩。其中,3000多亩种植小麦、玉米,2000多亩种植白菜、萝卜等蔬菜。
“年轻时没种地,没想到到了40多岁种开地了。”2月22日,胶州市鸿飞大沽河农场场长王兴迁感叹。现在,他的农场一年的利润达到三四百万没有问题。下一步,他计划建设面粉加工厂、储存蔬菜的恒温库,还准备养牛、养貂,发展养殖业。对于农场的发展前景,他充满信心:“以后,不差于个中型企业。”
刘丕舜透露,最近,胶州市正在起草《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计划培育10家示范家庭农场、10家示范种植大户、10家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示范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