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即将开始,鞍山市农机局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衔接,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对申请购置政府补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申请人,要求各县(市)、区农机补贴承办部门在受理补贴申请前,认真核查申请者的《农机合作组织或个人“三率”确认单》,对不能提供确认单者,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补贴手续。在办理机具核实前,认真核查申请人所购机具的牌证及本机驾驶人的驾驶证办理情况。各县(市)区农机补贴承办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及农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密切合作,并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方便广大农民群众,确保今年补贴购置机具的“三率”达100%,促进鞍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