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2013年农机补贴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锦州义县农机局就今年的农机补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统一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县级农机部门要对购机情况进行逐台核实,并出具购机核实情况证明,作为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的依据。
2、严格执行购机申请、实施购机、补贴兑现等农机补贴操作程序,按照省方案要求时间进度完成各项工作,确保2013年7月31日前完成第一批中央农机补贴资金的结算工作。
3、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县级农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4、要严格执行省农机补贴方案按要求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严格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在办理补贴手续时,同时向农机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办理牌证。
5、要严格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意见》。坚决杜绝倒买倒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要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