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在鞍山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春耕备耕暨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会议”上,秦国夫副市长代表鞍山市政府分别与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和岫岩县政府签订了《2013年鞍山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目标管理责任状》,以此进一步落实省政府确定的全省2013年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工作任务,加强我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目标管理,确保全面完成2013年工作任务。
《目标管理责任状》中,明确了各县、区2013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的目标,包括建设标准育秧大棚数量;水田机耕面积、机插面积、机收面积;水稻插秧机械化水平和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等。确立了以坚持行政推动,加大扶持力度;坚持市场拉动,提高经营效益;坚持农机农艺联动,完善技术路线;坚持宣传促动,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强化管理,保障发展质量为内容的发展原则。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目标考核;强化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追究;强化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强化部门联动,工作形成合力的四点意见。
今年各地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完成情况,将作为2013年鞍山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