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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3亿元如何使用更有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3-09 【字体: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年中央财政拟安排“三农”投入8183亿元,比上年增加930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要增加投入。8183亿元的投入,创下了历史新高。两天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这笔巨额投资如何更有效的使用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三农”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支出平均增幅

  根据财政部向全国人大所作的预算报告,2009年,中央财政“三农”支出7253.1亿元,增长21.8%。高增幅、高投入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生产和民生状况。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红玲说,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涌入农村,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有了极大的改观,有力的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设施建设受到普遍欢迎,广大农村居民充分感受到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效,对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村整体文化素养起到了很大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分析认为,国家对民生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支出平均增幅,表明国家收入分配重点逐渐向城乡居民倾斜,财政在支持改善民生方面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安排8183.4亿元,增加了930.3亿元,增长12.8%,虽然增幅低于去年,但是也远高于中央财政2010年一般支出的6.3%的增幅。而且还安排教育支出2159.9亿元,增长9%,医疗卫生支出1389.18亿元,增长8.8%。这些资金都投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困难地区的弱势群众。

  贾康认为,今年的预算安排特别强调以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来保障和改善民生。“三农”、科技、教育、环保等方面的支出,在前面若干年得到连续的倾斜支持之外,今年继续得到重点支持,增长幅度都明显高于一般支出的平均增长幅度。此外,中央对地方税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安排,大部分也将用于“三农”和民生支出。

  涉农资金最好整合使用

  支持“三农”发展的资金数额巨大,如何把这笔资金使用好,来自基层政府部门的代表委员更有发言权。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平顶山市委书记赵顷霖说,这么多钱要落实得好,操作层面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他提出了具体建议:涉农资金用于生活性的,要与村庄改造相结合。比如沼气项目、安全饮水工程等等,必须建立在科学的规划上,要整合自然村,确定核心村,按照科学布局上项目。现在很多地方4000人散落在几十个自然村里,这里一个、那里一个,现在上项目成本投入太高、浪费太大;但是如果把自然村合并成核心村,集中居住,成本会降下来很多。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湖南省副主委、中南大学教授朱建军也建议,调整惠农资金的补贴结构,减少或删除效益不大的一些补贴资金,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在惠农资金中增设“惠村”资金,按村的人数、村的耕地面积等直接划拨到村,该资金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村级公益设施建设等。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开封市市长周以忠提出支农资金千万不能撒胡椒面,他认为,涉农资金分散使用,和农村规划、总体发展衔接不够。应该集中财力,每年解决群众关心的一两个问题,而不是每年都做,每年都撒胡椒面,让省市县去跑项目,消耗了大量精力。

  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这些钱投下去后不能不监管,必须加大对支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盘锦北方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许雷在基层调研时发现了资金使用缺乏监管的问题。他举例说,政府报告中提出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他在下面调研时发现,有些U型管里面应该有钢筋的,但是实际上都没有,踹一脚就坏了。这些项目在向上面申报时,肯定不是这个标准,必须按照当初立项时的标准加大监管。

  王红玲也发现了各地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她在调研中发现,当各方面的资金纷纷投入到农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后,后期管理就显得相对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公益基础设施长期效益的发挥。因此,她建议,重视后期管理,发挥长期效益。在安排资金投入时,不要只是一次性投入就不管了,对于其后期的维护等经费也要有细致的考虑和安排。

  还有的委员对资金的使用流向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全国政协委员、辽宁铁岭市政协副主席金晏山认为,应加大对产粮大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对县、乡、村给予适当工作经费补贴。要以农民销售商品粮多少进行补贴,改变现行以实际种粮面积进行补贴的粮食直补方式,激励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多种粮。要降低粮食主产区的农业政策性保险配套比例,减少最好取消产粮大县的财政配套资金。

  支农资金向民族地区倾斜,是一些来自基层的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延边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硕仁建议,国家依法推进落后地区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采取投资激励措施,实行税收信贷优惠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副县长何春说,“中央和省政府在落实项目的同时,都要求县区政府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配套。这对属于‘吃饭型财政’的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来说是一个难题”。因此,她建议,加大对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扶持力度;在扶持地方建设项目时,均衡地区间的差异,在配套资金上,不搞“一刀切”,取消边境少数民族地区配套资金并给予安排项目前期费;安排边境少数民族地区项目时给予倾斜,取消县级承担项目前期费。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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