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完成省农委和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加快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3月1日,锦州市农机局与所辖九个县(市)区的农机主管部门签订了2013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责任状。
责任状从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体系建设、教育培训、安全监理、维修行业管理、信息宣传等7个方面,明确了各县(市)区的28项农业机械化工作任务,涵盖了农机化工作的全部内容。为了督促各县(市)区能够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责任状还明确规定了考核验收办法,通过县区自查与市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责任状中的各项任务指标能够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