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鞍山市千山区农机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3年千山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今年补贴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为了让全区广大农民全面了解国家补贴政策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千山区农机部门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醒购机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企业承诺其产品可直接享受国家补贴或能够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办理购机手续时,需购机者本人到千山区农机管理科按程序办理的补贴手续,购买机具,经核实后才能享受国家补贴资金,购机户与企业或经销商没经过审批而形成的购买关系的机具,管理科将不予核实,购机者不能享受国家补贴。通过宣传,让更多的购机户全面了解国家得补贴政策和申报程序,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