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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委关于报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配套农机装备需求计划的通知
辽农明电〔2013〕17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01 【字体:
各市农委、农机局,绥中、昌图县农机局:

为实现省政府确定的2013年全省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工作目标,切实做好有关农机装备配套工作,请你们根据本地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任务,统计上报配套农机装备需求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结合新增水稻机插秧任务分解面积数,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科学、公正地确定购置补贴计划,准确统计上报新增农机装备购置数量。各地本次上报的数据将做为通报各县(市、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进度情况的依据。

二、购机对象要符合《辽宁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关于省累加补贴对象确定的要求。即: 2013年申请购买高速插秧机,仅限农机大户(农业机械固定资产30万元以上)和农机合作社等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才能享受省累加补贴政策。201291-1231已经申请购买水稻高速插秧机的农民、农场职工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享受省累加补贴政策。

三、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涉及水稻生产机械化任务的县(市、区)开展统计工作。各县(市、区)填写《    县(市、区)2013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配套农机装备统计表》(见附件2),并由县级农机部门盖章、签字后,以市为单位汇总,并填写《    2013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配套农机装备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34日前与各县(市、区)填写的表格一起报送到省农委农机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陈峭,电话:024-23448700,邮箱:lnsnjj@sina.com 

附件:各县(市、区)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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