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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农机局提出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求
作者:鞍山市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3-02-22 【字体:
 

按照省农机补贴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鞍山市农机局就今年的农机补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2013年的农机补贴要优先保障水稻全程机械化购机需求,必须保证农民购置水稻插秧机、水稻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播种机械)、育秧硬盘和种子发芽器的需求。

2.统一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县级农机部门要对购机情况进行逐台核实,并出具购机核实情况证明,作为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的依据。

3.严格执行购机申请、实施购机、补贴兑现等农机补贴操作程序,按照省方案要求时间进度完成各项工作,确保2013731前完成第一批中央农机补贴资金的结算工作。

4.各单位要按照省统一要求建立建立健全购机台帐,加强对省累加补贴机具管理,要在2013年春季水稻插秧一个作业季节后,对所有享受省累加补贴政策的购机和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及时报省对付累加补贴资金。

5.首批中央农机补贴指标,必须在保证水稻全程化购机需求后,剩余指标方可安排其他机具补贴。

6.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县级农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7.要严格执行省农机补贴方案按要求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严格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在办理补贴手续时,同时向农机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办理牌证。

8.要严格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意见》。坚决杜绝倒买倒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要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提交人:鞍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农机发展装备部 高晨辉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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