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说,春季是传统节日春节、“两会”召开和春耕备耕的重要时期。农机作业和运输任务重,农村人员出行增加,气候多变,天冷路滑,安全隐患增多,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为此,《通知》要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从五个方面做好2013年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切实将安全宣传措施落到实处,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一是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积极协调争取免费安全监理、保费补贴等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科学制定提高“三率”(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及降低事故的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合作社、维修点、设施大棚、集贸市场和其它作业场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认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农机带病作业,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源头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考试、注册登记、核发牌证等工作,切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要大力推广反光标识技术,积极引导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粘贴反光贴,提高夜间行驶安全状况,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补贴。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严格查处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章载人、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是大力推进实地安全技术检验。争取落实将安全检验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进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工作开展,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职能,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提高检验率。要加强农机安全检验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村在农机安全检验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安全检验服务水平。要指导农机手对农业机械加强安全维护,确保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切实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状态。要全面宣传并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座设置安全技术条件,引导农机生产企业按照标准进行生产。
四是切实做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农机安全事故,要按《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做好事故勘查处理、责任认定和赔偿调解,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科学分解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农机事故控制指标,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定期报送农机事故统计情况及说明材料,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农机事故。
五是积极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安全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使安全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机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合作社和服务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让农机手懂安全知识、会安全操作,带动和影响周围农机手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