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意见》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必须固本强基,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统筹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三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全面确立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四化同步”等战略思想,全面制定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政策,全面构建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社会保障、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框架,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迎来了又一个黄金期,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实践证明,中央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完全正确,出台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卓有成效。
伴随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呈现出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我们必须顺应阶段变化,遵循发展规律,增强忧患意识,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
《意见》指出,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
一、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努力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二、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
三、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
五、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六、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七、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社会公共安全。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确保劲头不松懈、力度不减弱、力量有加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推动“三农”工作。尊重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
(信息来源:
13-01-31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