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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四举措”认真做好辽宁省第二届“农机化质量之冬”活动
作者:肖晓亮     发布时间:2013-01-31 【字体:

        为认真贯彻《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加强农机化质量监管工作,锦州市农机质监站根据省农委制定的《辽宁省第二届“农机化质量之冬”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实际,“四举措”认真做好辽宁省第二届“农机化质量之冬”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市农机质监站充分认识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成立了以一把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积极落实辽宁省第二届“农机化质量之冬”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统筹安排,精心部署

        结合锦州实际,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按照工作进度要求,高质量做好“农机化质量之冬”工作,确保活动灵活多样、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讲求效果

       要切实加强活动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种宣传媒介的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活动的动态、好的经验和做法、好的典型等宣传工作做好做实,以扩大农机化质量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和社会知名度。

四、上下联动,协同前进

       市农机质监站将与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加强信息交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实行重大行动事前通报制度,在必要的情况之下可实行统一行动,达到投入最小化,效果最大化的目的,扎实做好本次活动各项活动。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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