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08-2009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命名了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村镇标兵。辽宁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
决定指出,自200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活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辽宁、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了突出贡献。
《决定》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