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深入,国家一定要加强对补贴程序以及补贴资金的管理。”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河北区政协副主席冯幸耘对记者表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6年来,对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实现了“农工双赢”,但规范补贴程序、管理补贴资金等工作还有待加强。
冯幸耘委员认为,补贴政策已经左右着农机市场的需求,一些产品如大轮拖、玉米收获机补贴销售比例高达95%以上,非补贴销售市场已基本停止。尤其是2009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达到100亿元,据测算,可拉动640亿元的农机产品销售份额。
在农机补贴利好政策不断的情况下,她也了解到,一些地方存在着补贴机具经销商确定程序不规范、空套国家补贴资金、倒卖补贴机具、补贴机具售价偏高等非正常的情况,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加强管理。
她提出,补贴农机具经销商的选择确定要坚持“阳光操作”,对经销商的确定、招标的实施、中标企业合同的签订等要按国家标准和企业准入条件确定,也可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确定,报农机部门登记备案;企业供货前,政府部门应核查生产企业库存产品数量、加工能力及其配套厂的生产情况。同时,国家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对购机补贴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可以让农民统一向当地补贴经销商申报补贴机具,由相关部门按农民申报各类农机具的比例分配补贴资金;对急需推广的农机产品,国家应统一补贴额度,消除各区域销售差价,由各省、市先行预申购,由国家按所购数量进行补贴资金分配;补贴农机具的价格应与市场价格相符,要根据不同的农机类型,确定不同的补贴比例,特别是对农田作业和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且一次性投入大的农机倾斜,拉开补贴的比例档次。
此外,她建议要加强农机售后服务,尤其是在偏远地区建立农机综合服务网点,加强村级农机维修服务点建设,满足农民对农机维修服务的需求,同时也减少企业高昂的运作成本。国家应尽快制定农机燃油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合理测算农机燃油补贴资金总需求量,严格燃油补贴程序。(信息来源:10-03-04 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