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以来,黑龙江农垦八五三农场加大农机“省内外场县共建”与合作的力度,创新发展合作共建运作模式。四年来,累计参加省内外跨区作业的现代化大马力机车97台,作业面积125.1473万亩,跨区作业总收入3070.144万元,为农场经营效益的快速提升和垦区跨越式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大农机,推进跨区作业双赢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垦区跨区作业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连续被评为总局农机行业跨区作业先进农场。
一、领导重视跨区作业工作,全面抓好各项措施
为了更好的发挥现有农机装备优势,扩大代耕服务范围,该农场党政班子把场县共建农机跨区作业纳入重中之重来抓,成立跨区作业组织机构,每年初,由主管农机工作的佘国远副场长带领有关农机专业技术人员一同与内蒙和周边市县的农机局部门进行洽谈大农机跨区作业事宜,2008年与宝清县建立了长期跨区作业事宜,2009年又达成4000余亩的整村(东兴)代耕推进的协议。
二、以服务抓管理,促进和谐发展。
每年初,农场农机部门积极请示总、分局领导,为跨区作业机车疏通跨区作业行走路线,及时发放跨区作业证和签订跨区作业合同20-30余份。为跨区作业机车营造了良好的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各种培训,确保跨区作业安全生产。
大农机参加跨区作业前,对所有机组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要求跨区作业的机组人员要遵守所在地区农业机械方面的法规和规程条例;服从当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人员的监督检查,服从当地生产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为确保机具及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和签订农机跨区作业“十不准”保证书。
四、抓好跨区作业各项工作的落实。
1、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外出跨区作业统计制度,凡外出跨区作业机组都必须到农机科报名,并领取跨区作业证(外出机组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否则不准外出作业)。
2、健全作业中的情况反馈制度。作业结束后机组人员要交回跨区作业证和农机科统一制发的报表(内容有作业地点、作业项目、作业面积等内容及被代耕户对机组人员的评价表)。
3、跨区作业年年都有新台阶。在省委、省政府、农垦总局关于场县共建的精神指导下,以及在农垦总局农机局李俊局长的亲自进行牵线搭桥与省内外市县区域的农机部门的协调下(特别与内蒙等地区建立合作共赢),农场农机部门充分调动有机户的积极因素,全面推进跨区作业的战略布署。(信息来源:黑龙江农垦农机化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