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丰则基础强,农业稳则天下安。每年“两会”,“三农”都是热门话题,今年也不例外,而“三农”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夕,记者了解到,多位人大代表将提交关于改善“三农”金融服务的建议。
盛松成: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体系
今年,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沈阳分行行长盛松成将提交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改善“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他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在当前农业、农村、农民的资金需求远大于资金实际供给的情况下,逐步建立较为完备的配套政策体系,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效能,发挥财政、保险激励作用,对于更好地发挥好银行机构的信用中介作用,增加资金对“三农”的有效配置,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就此,盛松成提出四方面改善“三农”金融服务的建议:
一是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为适应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要鼓励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增加在县域地区的网点设置。对新设立的机构网点应缴纳的税收予以适当减免,对开办初期经营亏损的,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充分肯定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加大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对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给予政策支持。
二是通过财政引导,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由中央财政和各地省级财政共同出资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降低金融机构支农风险,使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得到回报。合理运用财政杠杆,通过财政补贴、担保或税收减免等措施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信贷投入,激励县域资金主要用于当地经济发展,对县域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较多的给予一定比例奖励。积极发展以各级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出资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探索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机制。
三是逐步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降低金融支农风险。要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种主体经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制度。政府应增强财政税收支持,在农业保险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根据农业经济发展状况,通过保费补贴措施,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满足农业多元化发展的需求。创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对农业巨灾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有效的分摊和转移,提高保险经营者的积极性。通过农业保险政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合理分散信贷风险,调动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入的积极性。
四是充分发挥农信社支农主力军作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应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国家继续给予政策扶持。及时废止关于禁止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教育基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存入农村信用社的有关规定,引导资金优先存入农信社,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应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扶持农村信用社稳步健康地发展。延长财税扶持政策期限,营业税按3%征收。出台处理抵债资产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对农村信用社在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应缴纳的税收予以减免。
计承江: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税收优惠和“三农”贷款财政补贴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人行郑州中支行长计承江认为,我国各地设立的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股权限制影响设立积极性、利润空间较小、服务“三农”有待加强等方面的问题。
为此,他在将要提交的《关于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税收优惠和“三农”贷款财政补贴等政策扶持的建议》中提出:
首先,要对涉农金融机构进行税收优惠。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和支持,给予村镇银行3至5年免税期,降低其开办初期经营成本,促进其发展。继续对农信社实行税收优惠,免征3至5年的营业税和所得税。
其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由当地财政出资建立奖励基金,对发放涉农小额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村镇银行和农信社给予奖励,鼓励其加大对“三农”的投入。
再次,改进村镇银行经营环境。建议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步伐,在加强村镇银行利率报备制度基础上,扩大农村存款利率上限与贷款下限;尽快完成村镇银行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对接,进一步拓宽人民银行征信信息的纳入范围;采取措施尽快使村镇银行接入账户管理系统和反洗钱网络,拓宽支付结算渠道。
与此同时,要加大金融创新步伐。
鉴于农村地区特殊的金融环境,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农村地区的金融创新力度,利用农村地区熟人社会的特殊环境,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银行%2B企业%2B保险”的金融支持方式,推广订单质押等新的担保方式,促进涉农金融机构业务发展。
对于涉农金融机构发展问题,计承江另外还将提交《关于进一步优化农信社管理体制的建议》和《关于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建议》。
他认为,当前农村信用社亟须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以更好地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针对此,建议引导和鼓励县级行社之间进行整合重组。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县级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不断增强经营活力、完善服务功能。
对于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监管缺失问题,计承江也表示需要及早引起重视,并尽快研究解决。对此他建议,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一方面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但经办的是金融业务,需要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要改变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准入和业务监管体制,从源头和起步阶段建立起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机制。
杨小平:推动村镇银行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昆明中支行长杨小平在调研云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状况时发现,村镇银行的发展面临不少难题,亟待引起关注。因此今年他将提交一份《关于推动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杨小平表示,云南省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场竞争力不足。村镇银行网点少、规模小、网络手段欠缺、服务区域受限、市场占有率过低、竞争能力弱,与农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多年从事农村信贷业务相比,村镇银行缺乏经验,加之基层无营业网点,争夺农村优质客户显得困难。
二是股本治理欠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大股东对村镇银行占有绝对控股地位,致使村镇银行相当于控股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经营诸多方面都受到约束,自主经营权难以发挥。
三是筹集资金困难。村镇银行设立于广大农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不高,经济总量小,金融资源有限,客观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同时,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低,不愿甚至害怕到村镇银行存款。
四是信用风险过高。农业作为高风险低效益行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较大,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
对此,杨小平建议从四个方面提出推动村镇银行发展的思路。首先,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增强竞争动力,为村镇银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建议适当降低最大股东的最低持股比例,增加其他股东的参与权和话语权,激发村镇银行扩大规模和增设分支网点的动力,扩大村镇银行服务的覆盖面。加大对村镇银行支农比例达标的奖励,敦促村镇银行履行职能为所在区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其次,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以及相关利率政策倾斜,增强村镇银行市场竞争力。考虑村镇银行业务处于开创阶段,实力与农村信用社相比有明显差距,建议人民银行在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表中增设对村镇银行再贷款栏目,给予比农信社更优惠的利率政策,既减轻村镇银行的使用成本,又鼓励村镇银行多用支农再贷款,从而提高信贷投放能力。
再次,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给予财税政策支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其发展壮大。
最后,加强正面引导,树立村镇银行是为“三农”服务的新生力量的正面形象,增强其公信力。建议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