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锦州市严格按照《辽宁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全年共执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930.831万元,购置拖拉机2481台、水稻收割机103台、玉米收割机157台、水稻插秧机587台、精量播种机1402台、其他机具4546台(套),与去年同期相比再上了一个新台阶。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三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锦州市市县两级农机主管部门认真执行、精心部署、缜密操作,农机购置补贴总额、补贴品种、补贴比率逐年递增,充分发挥了农机购置补贴在优化全市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发展水平、拉动农机工业发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