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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海城:落实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效果好
作者:鞍山海城市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2-12-20 【字体:
 

为了规范农机行政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机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海城市农机局制定农机行政执法责任方案,以此树立农机行政执法队伍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执法责任。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和完善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配套制度。对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据进行梳理,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明确行政执法依据,对现行农机执法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细化,将行政执法依据所确定的各项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做到了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依据准确。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纠正违法行为,为减少和避免行政执法错案的发生,加强对行政农机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所有执法人员均取得了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和监督了农机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认真落实制度,杜绝违法行为。对农机监理所、农机行业监管科和农机质监站执法人员的执法时间、地点、被检查对象、执法原由、执法结果以及年度执法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登记,以确保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执法职权明确,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发生。

五是建立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多元化、全方位的执法监督体制,做到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规范人,用制度约束人,制定 “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过必罚”的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和约束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一步优化了农机干部良好的执法形象。

通过目标、方案和责任制的制定和约束,全市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有效促进行了海城市农机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开、文明和规范,有效保障了农机行政执法的合法有序、高效运行。

提交人:鞍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农机发展装备部 高晨辉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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