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提出我省2013年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工作目标,并将2013年全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任务分解到各市。市农机局按照《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2]2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我市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实际,为做好明年全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一、分解落实任务指标,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农机部门层层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精神并提前将省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区、乡(镇)、村、农户。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措施和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
二、开展插秧机需求调查,满足作业要求。一是对现有插秧机存量开展了全面普查,并利用“农机具冬检”这段时间对插秧机等机具做好维护、检修,确保技术状态和完好率;二是按照省《实施方案》中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新增预购插秧机等相关机具的调查摸底工作,提前统计报省,以便能够提前开始插秧机等机具的补贴工作,并及时将插秧机等补贴机具下摆到户,在插秧机装备数量上满足明春机械插秧作业任务指标需求。
三、认真开展机手培训,提高操作技能。机手操作水平直接关系明春水稻机械插秧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全市农机部门充分利用今冬明春这段农闲时节,采取灵活多样的理论培训和现场操作培训形式,提前对新增插秧机手开展使用操作、调整和维护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工作,确保机手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为实现明春机械插秧作业任务目标提供人员和技术保障。目前,全市已培训插秧机手215名,还有1400余人待培训。
四、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农机化推广项目和农机补贴政策倾斜、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农机部门在业务上全方位帮助服务等措施,大力推进我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并通过他们的主力军作用带动全市水稻机插秧面积再上新台阶,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指标。现全市农机合作社数量已达65家,其机插秧作业量约占全市机插秧作业总量的68.4%。
五、做好机具供应服务,保障用户利益。积极协调农机生产、经销企业,提前扎实做好插秧机等相关机具、配件供应以及维修等售后服务保障工作。在产品数量、质量、型号以及供应时效性等方面,满足购机农民需求。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做好“三包”售后服务工作,保障购机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