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对购置乘坐式水稻高速插秧机在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省按中央财政定额补贴标准予以等额累加补贴;对购置四行和六行手扶式水稻插秧机在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省按中央财政定额补贴标准的66%予以累加补贴;购置水稻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播种机械)在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省按中央财政定额补贴标准的66%予以累加补贴。
对新建育秧大棚700平方米(100米长×7米宽×2.5米高)每栋省级财政补贴5000元,市、区财政每栋配套补贴2500元。市、区两级按5:5配套,列入2013年财政预算。
2013年对购置乘坐式水稻高速插秧机每台享受在中央补贴、省配套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累加4000元补贴,对购买四行和六行水稻插秧机每台享受中央补贴、省配套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累加2000元补贴。对完成任务的办事处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每亩2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