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完成辽中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90%的任务目标,抓好育苗关键环节,调动种植户的积极性,在国家、省、市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辽中县政府对新建标准育苗大棚集中连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资金奖励。项目完工后,将采取三级验收办法进行。
首先由村委会组织对拟申请验收给予补贴的育苗大棚农户、新建大棚规模、硬盘数量等情况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育苗大棚位置图、面积、标准及补贴额度。公示结束,群众无异议后,向镇政府上报,进一步核实验收,全镇汇总后上报县农村经济局县政府根据各镇申报材料,组织农村经济局、财政局和相关单位对2013年新建水稻育苗大棚进行认真核实验收,验收时定于2013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