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引导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机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鞍山市将开展农机示范合作社评选活动。
在《通知》中,对农机示范合作社的评选做了详细的要求,包括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作业服务面积达到一定的规模;履行作业或服务合同,没有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农机挂牌率、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在本地处于领先水平等等。
鞍山农机部门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开展工作,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评选出的优秀农机合作社,将给予适当奖励,并大力宣传报道,使其真正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