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从5月9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经过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克服了时间短,补贴资金指标少等问题,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有效的按照文件精神操作。
新民市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辽农发〔2012〕87号)和沈阳市农委、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12年促进农机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农经发【2012】33号)要求,结合新民实际情况,农村经济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新民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发放到各乡镇(街)。 2012年,新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2594.0472万元,其中国补资金2432.32万元,市补贴资金149.9万元,万亩滴灌节水项目区农机配套累加补贴资金11.8272万元,拉动农民自筹资金5266.7万元。受益农机合作社40个,受益农户1072户。购置补贴机具2602台(套)。购置动力机械:765台,其中:80-90马力拖拉机18台,90马力以上拖拉机49台;种植施肥机械680台,其中:播种机224台,水稻插秧机423台(四轮乘坐148台,手扶步进式272台,独轮乘坐式3台);育苗成套设备33台套;收获机械265台,其中:玉米收割机173台(自走式83台,背负式90台),谷物收割机55台,薯类收割机6台,其它收获机31台;耕整地机械201台套,畜牧水产养殖机械683台,收获后处理机械8台,培训农机技术人员1565人,办理农业机械牌照74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