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锦州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要求,不断强化措施,规范管理,在各县(市)区农机质监部门的配合下,全市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地发展。
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培养。市质监站高度重视农机维修管理工作,成立专门科室,抽调单位熟悉执法工作的同志负责农机市场监管工作,通过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实地进行农机现场演示会、开展维修网点检查等形式,增强农机维修管理人员执法业务的理论、实践水平。
二是强化农机维修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对农机维修从业人员进行农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由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与农机培训组织定期联合举办农机法律法规普及班,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三是强化行业准入机制。市质监站将农机维修和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到全市农机化工作的议事日程,明确各县(市)区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对维修网点的设施、设备、技术、维修从业人员资质等进行核查,积极鼓励、宣传规范管理的维修网点,对不达标的网点,要求其限期整改,并督促直到达标。
四是强化信息档案管理。各县(市)区农机执法人员检查深入农机维修网点,对检查的农机维修网点信息资料进行记录,同时对新申请的农机维修网点,农机维修管理人员通过《农机维修管理软件》进行电子化办公,建立电子档案。
五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把农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与日常农机维修网点检查相结合,对于无《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从业人员,通过宣传讲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重要性,坚持服务理念,督促其办理证书做到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