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力争使我市的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数量大幅度提高。
三、继续加强同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田查路检,严厉打击违章行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四、切实做好拖拉机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抓好春秋农忙时节农机安全生产,确保农机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