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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农机化生产及相关工作总结的通知
农机管[2012]43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28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今年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围绕关键农时、主要作物和重点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化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夺取全年粮食丰收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根据我部印发的《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农办机〔2009〕46号)和《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验收办法》(农办机〔2008〕2号)的有关要求,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农机化生产工作总结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以下方面进行总结:1、2012年春耕、三夏、双抢、三秋机械化生产目标及完成情况(包括与上年对比情况);2、2012年农机化生产的主要措施和成效;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明年工作打算。

请填写《2012年农业机械作业统计表》(附表1),主要内容包括: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等4种主要农作物的机耕、机播、机收和跨区作业等作业量。本表还需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报车”汇总上报。

二、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工作总结

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辽宁涉及的项目县区有:清原、辽阳、凤城、鞍山千山区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西丰、宽甸、凤城为玉米机械化示范)实施工作,推动了全国农机化生产持续快速发展。为总结工作成效,加强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请各有关省份起草2012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工作总结,并填报《2012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2)。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分别按2012年新建、续建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花生等项目类别,包括项目立项、经费安排等情况);2、主要做法(包括工作部署、资金使用、项目内容、机具配备及应用等情况,要有数据支撑);3、主要成效(包括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效果和数据);4、主要经验(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体会、创新机制等);5、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有关建议等。

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属部门预算内项目,应以省为单位汇总填报《2012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经济分类支出决算明细表》(附件3)。资金具体支出(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应严格执行预算规定,如与项目预算内容有变化的,需详细说明原因。

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和项目决算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请不要改动附件中的填报内容,以便统一汇总全国数据。请各省在12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司生产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联系电话:010-59192814,传真:010-59193308,E-mail:njhsglc@agri.gov.cn

附件:1.2012年农业机械作业统计表

      2.2012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表

      3.2012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经济分类支出决算明细表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2012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doc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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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2009年农机化工作总结的通知 (2009-12-10)
· 关于组织推荐全省农机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09-12-31)
· 关于召开全省农机局长会议的通知 (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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