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至22日,锦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在笔架山庄召开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表彰培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李宝山同志主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兰仁仕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占元、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孙云山及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孙云山副主任宣读了“锦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局及其他30家单位获得“先进单位”称号;其次北镇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市政协办公厅分别介绍了工作经验;之后刘占元副秘书长对2012年全市节能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并对今后做好节能工作做了部署;最后省管局节能处兰仁仕副处长对全体联络员如何做好节能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培训。
市局领导班子长期以来将公共节能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落实节约资源能源的基本国策,树立节俭意识,加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加强领导,最大限度地运用现代节能技术,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体系,促进节能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具体的实施主体和保障措施,从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和强化监督检查三个方面入手,坚持不影响机关工作效能和干部职工生活质量的原则;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原则,从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车、压缩电话费开支、节约办公经费,控制会议等几个方面开展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