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鞍山市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详细情况,按照省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近日,鞍山市农机局要求各个县区对辖区内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统计并上报。同时,对各培训机构下一步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驾驶培训机构教师、教练员必须获得统一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和拖拉机教练员准教证;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学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
二、培训机构要统一使用标准的申请、档案、考核等规范表格,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培训责任制度,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使用统编教材,发放结业证,确保培训质量。严格执行培训收费标准,不擅自扩大或增加收费范围、标准。
三、根据驾驶培训的特点,适当简化培训程序,合理安排考试考核次数,缩短驾驶证申领考试间隔时间。利用冬季农闲时间进村入户开展实践驾驶技能集中培训活动,这样既保证了培训质量又能减少学员的费用。
四、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要加强沟通和交流,使农机培训机构和农机监理机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要加强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完善考试制度、规范考试秩序。学员凭结业证书和培训记录参加考试,严格执行考试科目和考试标准,不合格不发证,促进拖拉机培训市场健康发展。